真正聪明一点点的男人,不可能在这种事上跟女人争个米麦豆子来,给她们找出千百个理由来解释,因她们实在没得必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
倒不如省一点点劲,做点好吃的让自己大快朵颐才是正事,话说姜先生可是个食肉的动物,萧若水欢喜吃的那些清淡点的菜,不管吃多少,也都会在个把小时后化作有机肥消失了。
当然了,姜先生还没有呆到快下雨时才外去买菜的地步,他是掐着萧若水下班时间,才打车外去的,先买好菜后,就坐在车里等她下班回家。
无论他对萧若水有啥意见,他现在都务必得时刻给她提供暗地里护卫……
没得办法,假如这妞儿真有个一差二错的,他没得办法向嫂娘交代。
跟萧若水的车子平安开进别墅院子里后,姜文明才有心情观赏雨天的风景,竟看到了旁边绿化带后面小土堆上居然长满了荠菜。
哼着妹妹你要嫁人不要嫁给别人的小曲,姜文明飞快的揪着野菜,还不住的吞口水。
他始终都认为,弄饭实际上就跟杀人那样,都值得他全心全意的去对待,看做是一门艺术。
严格说起来,弄饭要比杀人更重要一些。
只有那些刚愎自用的大男人们,才会把弄饭当作有损男人形象的琐事,他们怎么可能体验到亲自弄出一顿好饭时,心中的那种成就感?
让萧若水去做?
我靠,别逗逼了,谁会巴望厨房里只会下面条的女人,能弄出可口的饭菜,那肯定是脑袋被门给夹了,要不就是给蚂蚁踩坏了。
“要不要,我帮你?”
听到萧若水的声音,在厨房门口响起后,蹲在地上选菜的姜文明回头,就看见了一双白嫩嫩的小脚,
穿在一双红色拖鞋内,红白相衬很是撩人,接着伸手陡然拍了自己大腿一下:“哎呀,忘得了!”
“忘什么了?”
萧若水被一惊一乍的姜文明骇了一跳,快速关心的问道。
“忘了带两个猪手回来了。温火慢煨猪手加土豆,那笃定是美味佳肴……哎,你发什么大条神经呢,干嘛拿鞋扔我?”
姜文明脑袋一歪,被萧若水扔过来的那只拖鞋,砸中了他肩膀,随手抓住撂了回去,咆哮道:“不想吃饭就早说,少发神经……真臭,你几天没洗脚了?”
萧若水侧身躲开飞过来的拖鞋,冷呲一声单脚蹦着,好像袋鼠那样蹦跳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要不是看在渣男会弄饭,她不可能就这样轻易算了的,谁让他色迷迷瞅着她可爱的小脚,说猪手了,真以为萧总差根筋,听不出他在嘲讽她呢?
“有眼没得眼珠的东西,谁家猪手能有这么白晳柔嫩还好看?”
萧若水思忖了下,从沙发上站起来疾步走上了楼梯。
她可不想再让这厮吃她豆腐了,得套上袜子,那种冬天穿的厚袜子。
等萧总冲了个澡,坐在床上拿着笔电思考了下公司的某个方案,换上一身舒适居家服走下来时,姜文明也把晚饭摆桌子上了。
一大盘鸡蛋烙荠菜,白米饭,半盆能把猪撑死的红烧肉散发着喷喷香味,外加一盘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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