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星期日早上,天气晴朗,微风轻柔,朝尘骑着一辆自行车载着柳曦兜风,宛如一幅静美的图画。
但在朝尘路过颖云路的时候,看见自己的叔叔朝警长带着一些警察在一户人家门前做着记录,他心想估计是有案子发生了,于是就带着无奈的柳曦一起去看看情况。
根据朝警长的调查,死者名叫吴明,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虽然经营着一家大公司,却在这郊区只独自住着一间很偏僻的小房子。
根据各种调查,一共找到了三名嫌疑人:
第一名嫌疑人名叫邓龙,是服装公司的副总裁,如果说吴明意外死亡而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服装公司就名正言顺地归在股份第二大的邓龙手上。
第二名嫌疑人名叫吕哲,是吴明的秘书,但他的父亲原来是服装公司的总裁,但是因为经营不太景气被曾经的好朋友吴明落井下石,最后公司被吞并,而他的父亲也郁郁而死。
第三名嫌疑人名叫秦风,他是吴明的对立公司的老板,要说他的动机嘛,他曾经也因为生意不景气而借了吴明一千万,而现在吴明突然抬高利息并要求他还钱,不然就吞并公司,他心里可谓是恨极了吴明。
而死者是胸口遭刀刺杀致死,凶刀是厨房里的菜刀,预计死亡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一点之间。
朝警长请来三个嫌疑人后问:“你们三位在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一点都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他这是在调查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
邓龙用手肘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显得很斯文地说道:“我不会是凶手的。今天公司放假休息,我一直待在家。我家离这里就算开车来回也要一个半小时,而且我请来的三位牌友也可以证明我一直在家。”
吕哲接着说道:“和邓副总裁说的一样,今天公司放假休息,我当时独自一人去了离这里最近的钓鱼场。我在钓鱼场的登记册上有记录,我是早上中午十二点去的,来回就要四个小时。”
秦风哼了一声:“这家伙死的也太便宜了,要是我是凶手的话,一定要把他剥皮抽筋!可惜我不是犯人,我因为公司快要破产又要还吴明这家伙的高利贷,当时在四处借款,有许多人都可以为我证明。”
朝警长请警员证实了三个人的说法后,很是无奈地说道:“三个人都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我可真是难弄啊。比起这动脑子的事情,我更愿意直接去追捕犯人。会不会其实是陌生人犯案?对了,朝尘,你有什么想法?”
朝尘?他就是那位有名的青年侦探?三个嫌疑人心中同时闪过这样一个想法。
朝尘用右手摸着下巴:“的确,他们三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不过,我敢肯定,他们其中一个人的不在场证明是被做过手脚的,犯人绝对就是他们其中之一。”
“小兄弟你可不能这么说啊。”邓龙取下自己的金边眼镜,“我们三个人都拿出了这么有力的不在场证明,你怎么能这样污蔑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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