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四艘“龙江”级之后,准确说是在建造这四艘航母的时候,帝国海军就在考虑新式航母的事情。
这里,不得不提“限制海军军备条约”造成的影响。
站在帝国海军的立场上,“华城条约”与“伦泰条约”对航母的限制,主要体就是总吨位与单舰吨位。至于其他的,比如主炮的最大口径,根本没影响,因为帝国海军就没打算在航母上安装大口径舰炮。
当然,吨位限制产生的影响就已经足够巨大了。
就拿狭夷海军来说,因为航母总吨位为三强的七成,只有十万五千吨。狭夷海军又不想退居第二梯队,只能尽最大努力压缩航母吨位,才弄出“苍隆”级这种标称排水量不到一万八千吨的舰队航母。由此产生了一连串的,波及广泛的恶劣问题。比如飞行甲板不够长,又没有合适的弹射器,发动机技术也不过关,所以狭夷海军格外重视舰载机的轻量化,搞出了零战这样的轻型战斗机。
其实,帝国海军受到的影响也很巨大。
虽然在华城谈判中,帝国与纽兰联邦共同坚持,与会各方对已有的轻型改造航母的归属达成一致。在解除武装之后,这些在条约落成之前改造而来,标准排水量不超过一万吨的小型航母不算在限制吨位之内,今后只能当训练航母使用。但是在四艘“龙江”级入列后,帝国海军剩下的航母吨为,也就只有五万吨标准排水量可用了。理论上,还能建造两艘跟“龙江”级相当的舰队航母。可现实的需求是,帝国海军希望能获得四艘,至少是三艘战斗力强悍的舰队航母。
理由也很简单,在帝国海军打算利用这五万吨的配额时,狭夷皇国与布兰王国已经再次走到一起。虽然在当时,纽兰联邦依然深陷“光荣孤立”的泥潭之中,还一度出现要跟梁夏帝国联手瓜分东望洋的舆论风头,但是帝国海军必须考虑两线作战的问题,也就需要更多的航母。
帝国海军至少需要考虑两个战略方向,东望洋与梵炎洋。
在一个战略方向上部署四艘航母,肯定不算多,三常备,一预备。
哪怕让充当预备力量的在两个方向上来回奔波,也就能减少一艘,仍然得增添三艘。
帝国海军在新历85年公开发布的首份招标书,准确说是意向招标书当中,明确要求把标准排水量限制在16700吨以内,最好能控制在12500吨以内。大概连自己都无法相信能在如此小的吨位以内实现舰队航母的所有战术指标,所以没有要求提交设计书,只需要完成概念设计。
当时,四艘“龙江”级都还在船台上,海军对下一代航母也不太积极。
折腾了近两年,到新历87年的年初,几家有资质的舰船设计院才提交了标书,不过都是在应付海军。
这些根本就不是设计书,连概念设计都算不上!
所有标书都在强调一个问题:12500吨方案肯定行不通,16700吨方案未必行得通。
到下半年,海军才跟南江舰船设计院、刺州舰船设计院、粤江舰船设计院、鲁东舰船设计院与辽南舰船设计院各签署了一份委托合同,让它们按照16700吨方案,拿出包含了主要性能指标的设计书。
结果,又拖了两年。
到新历89年,大萧条到来,国际局势就没那么美好了。
其实,国际局势在前几年就已经发生变化。
随着纽兰联邦加入,针对梁夏帝国的第二同盟集团正式成立。迢曼帝国跟洛克共和国实现了和解,帝国丧失仅有的传统盟友。帝国海军坚持用五万吨配额建三艘航母,就是感受到了渐渐迫近的战争威胁。
席卷全球的大萧条,反到帮助帝国海军走出了困境。
虽然受条约的限制,加强军备建设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但是没有人怀疑,在国际局势恶化之后,列强都会走上扩军备战的道路,战后在“塞巴和约”的基础上建立的国际秩序必然会分崩离析。
到那时候,就要看谁的拳头硬了。
那么,还需要在乎航母的吨位吗?
在此之前,帝国海军的少壮派就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准确说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别再限制航母的吨位。
简单的说,帝国海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一场相对公平的战争中,同时击败三个重量级对手,那么帝国海军就不应该把航母的数量放在第一位,更应该关注质量,打造一支精悍的海上力量。
按当时的观点,五万吨配额,别说是四艘,即便三艘都嫌多,最好就两艘。
正是如此,南江舰船设计院与刺州舰船设计院率先转向,开始探讨在25000吨的框架内能够造出什么样的航母。
不是改造,是重新建造!
等大萧条爆发,少壮派发展壮大,25000吨方案迅速占据了上风,成为当时唯一能让海军接受的选择。
当然,南江舰船设计院与刺州舰船设计院给出了非常理想的答复。
在25000吨的标准排水量之内设计与建造的航母,肯定比“龙江”级强大,航空作战能力能提高20%。关键是,能通过重新设计来解决“龙江”级上那些根深蒂固的,已经困扰海军多年的问题。
比如,能设置更加牢固的防鱼雷隔舱,大幅度提高遭到鱼雷打击后的生存能力。
在刺州舰船设计院提出的方案中,还包含八十毫米飞行甲板装甲,以及二十毫米机库防破片装甲。
帝国海军回到“重装”路线上来,并且加快推进新航母设计工作,跟愈发严重的外来威胁是不无关系。
在帝国海军正式启动新航母的设计工作时,纽兰海军的“游骑兵”号已经动工,当时传闻是一艘舰队航母。在狭夷海军,也有一艘用重巡洋舰舰体改造来的,拖了好几年都没有建成的小型舰队航母。
此外,纽兰海军与狭夷海军都有新式舰队航母的设计与建造计划。
经过数年摸索之后,各列强已经对在条约框架下设计与建造航母有了更大把握,纷纷想着把剩余吨位用上。
从事后的角度来看,狭夷海军连续建造了四艘舰队航母,纽兰海军则建造了三艘舰队航母与两艘小型舰队航母。即便情况比较特殊的布兰皇家海军,也在此后几年之内建造了数艘舰队航母。
帝国海军还能够无动于衷吗?
也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帝国海军正式启动了新航母的招标工程。
在新历92年年底,包括南江舰船设计院在内的五家有资质的设计院在规定时间内,先后提交了标书。
评审工作持续到新历93年中期,帝国海军才宣布南江舰船设计院的方案中标。
随后,帝国海军按传统,向浦州造船厂与刺州造船厂各订购一艘,并且保留了追加订购的选择权。
新历94年第一天,两艘航母同时在浦州与刺州开工。
只是,受各种因素影响,两艘航母在新历96年年底才下水。
为了推卸责任,帝国海军与造船厂把工期反复拖延归结于大萧条,比如完全失控的通货膨胀。只不过,没人能否认,大量采用在当时还不成熟,存在巨大风险的先进技术与设备也是导致工期拖延的关键原因。
要说的话,这不是坏事。
正是在这两艘舰队航母上吃的亏,让帝国海军发现,通过堆砌超前技术与先进设备的方式不但无法打造出一流战舰,还会引发难以控制的风险。正确的做法,其实是适当的放宽吨位等限制指标。
此外,在此期间完成的技术积累,为随后设计与建造更强大的航母打下了基础。
这从一个侧面证明,在设计阶段,南江舰船设计院的工程师,特别是总设计师赵禹严重低估了设计一种全新航母的难度,也高估了那些用来提升性能的先进技术、新式装备的研发速度。
用赵禹自己的话说:航母的系统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了战列舰,包括他在内的舰船设计师与工程师没有从头到尾走一遍的经验,因此在进行全系统设计的时候,难免不被过分乐观的情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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