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任首相在内,所有参与了策划、组织与实施偷袭行动,以及直接或者间接的支持、纵容与协助发起偷袭行动,犯下了罪行的战犯移交给梁夏帝国,并且提供证据与证人,无条件配合梁夏帝国审判战犯。
第三,在3月15日前,也就是进行正式谈判之前,无条件移交与归还所有在上次大战期间与之后侵占的,原本属于梁夏帝国的海外领地,包括但不限于魄罗洲、麻莱半岛与北马群岛,赔偿非法侵占造成的损失。
第四,在签署停战协议之前,解散海军与陆军。海军交出所有标准排水量超过500吨的舰船,以及全部潜艇与作战飞机,停止所有战舰的建造工作,在建战舰当中舰体已经完成的按照建成对待,没有完成的全部拆毁。陆军仅保留十万治安部队,交出全部的重炮、坦克与飞机,部队官兵均遣返原籍。
第五,在签署停战协议之后,无条件割让火山群岛,将双麻岛租借给梁夏帝国,且租期不少于99年。开放长泣与恨滨两地,永久租借给梁夏帝国充当军事基地,准许梁夏帝国在两地驻军。
第六,在停战协议生效之后,就战争赔偿进行谈判,且梁夏帝国有权在谈判期间与谈判结束之后,采用包括强制征收关税在内的各种手段,以获取不超过战争赔偿要求的经济与非经济利益。
第七,在战后,狭夷皇国不得跟除梁夏帝国之外的,任何国家缔结任何性质的条约。
这哪里是前提条件,简直就是一份赤果果的不平等条约,比陈炳勋当年敲开狭夷皇国的国门后提出的要求还要过分!
狭夷皇国会答应吗?
肯定不会!
当然,狭夷皇国同样提出了要求。
简单得多,就是在停火之后的四十八小时之内,最迟不得晚于3月15日,交战双方回到战争爆发之前的状态。
这意味着,梁夏帝国需要把下高王国与火山群岛移交给狭夷军队,还要让南北撒豆群岛撤军。
显然,梁夏帝国也不可能答应这样条件。
本着和稀泥的原则,提供谈判场地的纽兰联邦也提出了一套方案。
狭夷皇国放弃下高王国,梁夏帝国从火山群岛撤军,南北撒豆群岛恢复正常后,梁夏帝国保证不在那球港之外的地方建设军事基地与军事设施,并且开放守望者海峡,遵守自由通行的原则。
惩戒战犯,战争赔款等问题,在停火之后再谈。
纽兰联邦的提议看上去是要双方各让一步,结果是,双方都不可能接受这种变相妥协的方案。
总结起来,还没有在战场上分出胜负,谈判就是在浪费时间。
为了一个结果,也算是给热心组织的黑尔一个交代,才有了这份不伦不类,没有任何价值的协议。
这本身就不是停火谈判,没有要求一定要达成停火协议,需要的也就只是一个能够拿回去交差的结果。
布兰王国会因为没谈拢,就宣布对交战双方实施禁运吗?
没谈拢不等于谈判破裂,毕竟谈判都还没有开始呢。
暂时搁置禁运制裁,那还有得谈。
只要禁运措施落地,就完全没得谈了!
“开始的时候,刘向东发来电报,仍然在跟布兰王国的代表进行磋商,说是肯定会在天亮前结束。”
听到这话,白止战朝薛远征看了过去。
“只要还能谈,那就是好事。”薛远征笑了笑,没有做过多解释。
薛远征说出这句话之前,白止战就想到了。
能谈,意味着还有商榷余地,也意味着战略禁运不会来得那么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