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们大都是天生天养的存在,他们从出生的时候起就已经是拥有了超乎想象的力量。按理来说他们根本不需要修炼的才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神灵们就是弄出了这种东西。并且毫不顾忌的把这种东西传到了人类的手中。我大概就算是人类中第一批受益者吧。”
“我在汤谷里修炼了五百年,终于在赤松之下得道成仙。因为这个,句芒就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做赤松子。而也正是从那一天起,我摆脱掉了凡人的生老病死,成为了一个神仙。一个人类修炼而成的神仙。”
说到了这里,史密斯.周忍不住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脸上也露出了怀念的神色。
“一日腾风八万里,朝游昆仑暮沧海。驱霆策电遍天地,龙聚虎驰倏烟霭。当真是快意,当真是逍遥。可惜,快意不了多久,逍遥不了多时啊。你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吗?我的儿子?”
突然地被问上这么一个问题,周易顿时便是一愣。虽然他和史密斯.周之间已经是彻底地撕断绝了关系,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对于他所说的这段过往,他心里的确是产生了不小的兴趣。
上古时代的秘闻,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了解得到的。而且还是和这个家伙有关,当然是让他止不住地生出了探究的欲望。这个时候,他也管不了他们之间的那些龌龊了,而是直接就对着他回复道。
“有求皆苦,无欲则刚。人活在世上就有欲求,会有感觉到苦恼,怎么可能一直快意逍遥下去。我想,你也应该是遇到了自己想要却又得不到的东西吧。”
“有求皆苦,无欲则刚?的确是这样的没错。可是,你知道我求的是什么吗?”
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史密斯.周就闭着眼继续说道。
“我是凡人中第一个修炼成仙的。对于那些凡人来说,我已经是神仙,已经是高高在上。但是对于那些天生神灵来说,我却只是一个异类而已。没有几个人会把我当成是同类,对于他们来说,我始终都还是人类。”
“这一点我始终都不否认,因为即便是当时我已经活了几百年,但是在我记忆中最深刻的还是我当初在那个小部落里,有着父亲双亲,姊妹兄弟的日子。我忘不了他们,所以我总是想要回到当初的那个部落去看看,去那里怀念我所失去的一切。”
“我回去了,但是五百年的时间太长了,长到了足以消弭一切。我当初的家已经沦为了泽国,大水淹没了一切,什么都没有给我留下来。从那时起,我就意识到了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孤家寡人,一个一无所有之人。我不甘心这样,所以我想要重新得到我失去的一切。而这也就使得,我冒着天条,深入到了当时的人族之中。”
“上古时代的先天神灵们建立了所谓的天庭,八主主管着天上地下的所有一切。我这样的神仙也是一样,而按照天条,神灵是不能和人族有太大的交集的。他们看不起这些凡人,将他们视之为蝼蚁。所以他们自然也不会允许自己身边的人和一群蝼蚁打交道。不过我是个例外,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被他们看成是自己人。所以哪怕是我违逆了天条,只要天主不发话,也不会有人来管我。而就是这样的,我在人族之中呆了三千年。”
“你不会想象到那个时候的人族生活的到底是有多么的艰辛。天灾人祸,每一样都能给人族的存在带来致命的威胁。天灾还好说,只要能渡过最艰难的时候,以人族的韧性总是能撑过来的。但是人祸,人族却始终是无能为力。”
“你知道那个时候的人祸意味着什么吗?那意味着天上的神灵不把人类的生死放在眼中,地上的凶神妖魔在肆意的拿人类当成血食。随便一个神灵呼风唤雨,移山转岳,都能让无数的人死在他们手中。而地上的凶神妖魔们更是肚子一饿,就敢血口一张,把千百人吞入肚子里。”
“三千年来,我看到过无数被我看着长大的人族死在这些人祸的手中。那里面有我亲手教导的弟子,有把我当成是信仰来供奉的凡人。我亲眼看着他们长大,看着他们死去,但是我却是无能为力。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吗?”
“痛不欲生,然后是恨入骨髓。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壮大人族。我一定要让人族成为这世间再也无人可以欺凌的种族。哪怕是那些神灵,那些妖魔,也不能欺辱我们,我们人族,要做这个世界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