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
姜秋澄到达的时候,人已经来得差不多了,基本上都是女子,分为两拨,一拨是买东西的,一拨是卖东西的。
买东西的大多都是年轻女子,她们口袋里有些闲钱的时候,经常会三三两两地组队一起进城,买些零嘴、话本子,虽然买的不多,但也能高兴上好一阵子。
卖东西的大多数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妇人,她们已经过了为自己打算的姑娘年纪,现在的她们满心满眼的都只有自己的丈夫、孩子,在家中把农活忙完了,还会做一些绣品攒起来,等数量多了,一起拿到镇子上卖。
这卖完绣品的钱,她们是不会拿来买年轻姑娘喜欢的零嘴、首饰,而是会去肉摊上割上一小块的肉,给家里开开荤,又或是给小孩裁一套相对合身的衣服。
熬了不知道多少个白天黑夜,落了不知道多少个细密针脚的精美绣品,就会在一个寻常的日子里,变成餐桌上的肉,孩子身上的衣,丈夫脸上的笑,却唯独变不到她们自己个的身上。
虽然自己什么好处也没捞着,但她们还是乐此不疲,周而复始。
虽然她们偶尔可能也会为自己觉得委屈,可能也会羡慕别人身上穿的新衣裳,发髻上的新簪子。
可那又怎么样呢?不能缺了孩子的吃喝,不能少了丈夫的面子,至于更多的东西,还是别想了罢。
有些东西,一开始会有就会有,一开始没有,也别多去奢望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日子不都这么过下来的吗?
姜秋澄站在牛车的几米距离之外,静静地看着这截然不同的两拨人。
一边是笑容明媚的少女,一边是眼神麻木的妇人,她们之间转变的契机便是那一场婚事。
这世间定然是存在着生活富足、感情恩爱的神仙眷侣的,可在这偏僻的山村里,姜秋澄只能看见空洞的她们。
一群拼命燃烧自己照亮屋子,却始终怪罪自己烛火不够明亮的蜡烛们。
灼烧蜡烛的是火,可流下的却是蜡烛的泪。
在姜秋澄看来,只要不是以彼此心悦为前提所达成的婚事,就是单方面吸血和折磨的极刑。
所以,成个球的婚!
姜秋澄摇了摇脑袋,踢开了自己脚下的碎石子,牵着旺财走了上去。
牛车上再上来两个人就可以出发了,赶车的人看到姜秋澄朝这头走了过来,热情地拉客道。
“妹子,要出门不?来这坐叔的牛车,省时省力,马上就可以出发了,就差你喽!”
“真稀奇,咋出门还带着一条狗呢?这狗不得放在家里看家护院吗?”
“事先说好了啊,我这牛车按位置算钱的,你要是带狗,它也得付两文钱,得先告诉你一声,免得后面说我坑人。”
姜秋澄闻言,干脆利落地从怀里掏出两文钱递到对方手中。
“给你两文,狗我抱着,不占位置。”
说罢便一屁股坐到了木板车上,拍了拍腿,旺财即刻领会了意思,跳上了板车,趴卧在姜秋澄的腿上。
“嘿,这狗还真机灵,听得懂人话。”
“得勒,不占位置不收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