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如此庞大的组织你可以想象的是,与他为敌的话那得是一个什么后果。
不过,魏丹青面对的并不是整个洪门,而是里面三大姓之中的沈姓,也就是沈天养代表的势力,如果要是面对整个洪门的话,他恐怕连想都不敢去想了。
“沈天养在洪门里的势力和关系得用一句如日中天来形容了,当年他离开国内的时候带走了不少的钱还有一些骨干,进入洪门之后他直接就拜了香堂所以现在得算是正儿八经的红门弟子了,动他无疑相当于是动了整个洪门的利益”魏丹青手指夹着卷烟,一脸倦容的说道:“不过,在洪门也并不是一团和气的,几十万人的组织能没有点不同的声音么?呵呵,真要是同一条心的话,洪门都可以自己找个地方开疆扩土自成一国了,可惜的是团体越大矛盾冲突点就越多啊,在致公堂真正主事的人姓司徒,下面才是沈姓和李姓,其实这些年有颇多人是看沈天养不满的了,因为这个人野心太大了再哪里他都想坐上老大那个位置,所以这几十年来他一门心思的往上蹿,就难免会引起别人有意见了”
安邦搓着手说道:“不是一块铁板就好,那就是还有机会啊”
“机会就在于,得让越来越多的人对沈天养不满就行了,我们光想着要去办了他的话,那意味着的就是于整个洪门为敌,不管怎么说,他现在都是洪门子弟了,你对付他那不是在挑衅整个组织呢么?可是,当对沈天养有意见的人逐渐增多的时候,那为他说话的人也就少了······”
“哎,魏爷”安邦突然插了一句嘴,说道:“何征昨晚给我打了个电话,有两个信我觉得可以用用”
“嗯,你说!”
“是这样的,年三十那天不是有人去温哥华端他们了么?但是等何征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伙人也就没有什么机会了,在温哥华多呆一天那都是给自己找麻烦,这帮人可能也看出这点,于是没过两天就准备返回洛杉矶,可没想到的是领头的人在温哥华机场碰上了一个女人,这个姑娘叫高宁宁,正和永孝处对象呢,恰巧别沈天养的人给认出来了,然后就尾随着对方从温哥华去了温哥华”安邦说着的时候眼睛就明显有点放光了。
以老魏的智商,安邦说出高宁宁这个名字,还有多伦多找个地名后,他瞬间就明白过了:“高维成的女儿?”
“对,就是这么巧!”安邦点头说道:“当时何征知道沈天养的人去了温哥华之后,就顺势做了个套,他们果真把高宁宁给绑了,自然也就把高维成给引了出来,呵呵······现在的高维成肯定火大了,动他女儿比动他还要严重,何征说高维成铁定得会给沈天养点颜色瞧瞧了”
魏丹青当即就有点精神起来了:“这个意外的插曲,很有点助攻的意思啊?”
“完美辅助!”安邦呲牙笑道。
“还有另外个事呢?”魏丹青接着问道。
“在多伦多,少马爷他们逮住了沈天养的人,临死之前对方说他们去温哥华的时候,是有人提供了弹药和车的,还把这个人给供了出来,何征把对方就按住了,逼问之下这个卖了大圈的人吐露出一个消息,沈天养要在最近准备做一笔军火的生意,数目很大很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