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会在大电影上选择动画版本,也是因为动画版需要更加丰富的想象力,而如果依靠真人的话,不但会严重耽搁真人的拍摄进度,还会发生串戏的情况。
就比如有的大电影的剧情是完全脱离原著的。
如果你熟知原著,就能够发现两者之间是有不同的。
其实前世《航海王》的大电影之所以一直被人吐槽,是因为原创性不强。
除去个别的篇章之外,绝大多数的剧集都是原剧剧情进行精简之后改编而成的。
这就显然让人产生看了一个寂寞的感觉。
而相反的,《龙珠》和《哆啦A梦》、《宝可梦》的大电影版本,则是要更好一些。
这些团队争取做到每一个IP都有着一个专属动画团队和真人特摄片团队。
换句话说,只要诞生一个IP,就有着两个团队进行IP的开发和拓展。
这才是一个优秀的企业应该做到的事情。
专业的事情,就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而不是为了省钱进行跨界。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你让拍《哆啦A梦》的团队去拍摄《航海王》或者《龙珠》,只会让人越看越困。
反过来也一样。
违和感是IP开发最大的困难!
这也是为什么彭辉会先进行真人特摄剧的开发,然后才会进行动画开发的原因。
因为他深知,真人特摄片如果晚于动画片的播放顺序,那么就会出现浓浓地违和感的情况。
但是相反,如果动画片是在真人特摄片之后,那么很多人都会很容易接受。
说起来业内对于鹏达的动画电影普遍有着一个默契的共识。
那就是鹏达的产品和国内其他公司的产品完全不一样。
虽然都是动画电影,但是鹏达的作品往往具有很高的人气和关注度。
票房虽然不是特别高吧,但是也有着两三亿的票房收入。
而国内普遍的动画电影的票房,不会超过六千万。
这就是近乎五六倍的差距!
所以有的时候,还真的不能怪友军太弱,实在是因为鹏达太强。
当然,虽然占据了整个市场80%的份额,但是鹏达却从来不是那种吃独食的人。
实际上,在市面上鹏达自己公司旗下产出的产品只占有30%的份额。
其余的份额,都是国内厂商对于鹏达产品进行贴牌之后进行发售的。
当然,很早以前彭辉就制定下了十分严格的质量合同的限制。
想要代理贴牌,产品质量就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低于这个标准的产品,一律会被鹏达的法律部状告上法庭!
有些想要多赚钱的代理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在被鹏达知道之后,直接一纸诉状告到破产!
对于彭辉而言,代理商可以提高售价,也可以进行各种活动。
但是唯独不能降低太多的玩具质量!
因为这才是鹏达的立身之本!
如果玩具出现大量的产品安全问题,那么孩子在接触的时候,就必然要遭遇各种问题。
而这些问题一旦出现,就会将一切归咎在鹏达身上。
所以鹏达会对于这种事情严惩不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