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帐蓬拔地而起,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三个营区,术里与和骨奴营区居中,保恩的室韦人营区在南,庄毅的营地则选在了北面。他只带了一个亲卫队,人少更省事,只搭了五顶帐蓬,与沙固、边武等共十人住一帐。
稍事歇息后,和骨奴留下了百名护卫看守营地,又命人吹响了集结出发的号角。他的护卫与术里的侍卫并作一处,三百精骑缓缓开出营地列队。庄毅自也不甘人后被轻视,留下了史大力带十人留守。他身着一套从渔阳得来的明光甲,背上那张一石六斗弓和一壶箭,腰里挂了军弩,手提擒龙枪,领四十骑在术里的队列二十步外停下。
“行猎如同作战,也要讲究技法,野物是隐藏在草丛或林子里的,咱们要先将一片草场包围,再渐渐收拢,摆雁形阵左右包抄迂回,那么就需要分派一下任务。我的人马最多,可担任主力,术里为右冀,庄郎君与保恩为左冀,谁猎到的野物便归谁所有,诸位可有异议?”和骨奴大声提议道。
“这似乎不妥吧!既然是分进合击,猎物应该被统一分配才是……更何况,一旦开始,又怎么分清,野物是谁的人所猎杀?”庄毅轻笑一声说道。
“哈哈……庄郎君,这你就不懂了吧!若统一分配,那还有什么趣味。要想分清该野物是谁的人所猎,其实很简单,只需要查看箭头就是了,我们处和部士兵所用的箭头都是自制的,与诸位的不一样,如果这还分不清的话,还可以在箭杆上系紧一根小布条,或刻上标记。”和骨奴解释道。
“我的士兵所用箭矢也有独特标记,就不必了。若是你我两方的人同时射中一只野物,又该如何分呢?”
“那就要看谁的箭致命了……”和骨奴笑道。
庄毅点点头,不再说什么。和骨奴随即传令出发,率先领队小跑着冲向了河边。庄毅远远看去,那河水直淹没到了战马腹下,奚人士兵们都是提起双腿,夹着马脖子涉水而过。
大队人马分队过河,依次分列成“雁形阵”。因保恩的骑队先过河,庄毅的人马后到,便在保恩南面雁翅的尾端,相当于前锋的位置,而保恩反而在后面,这让他心里很是不爽。派人来与庄毅商量,欲调换位置,庄毅没有答应。
四百精骑各就各位,术里一声令下,和骨奴着人传令,随即呈一个倒“八”字形渐渐分散开来,两冀延伸出去足有四五里之远,士兵们兴奋地欢呼着,马蹄声却渐渐密集。
忽见半人高的草丛如浪潮翻滚倒伏,蛰伏的野兽被惊动后急窜而出,一大片足有数百只黄羊显出了身影,其后跟着跑出百十头梅花鹿;喜低调隐匿,贪婪而最爱偷食抢食的无赖野狗家族,也发觉到危险的来临,“汪汪”地惊叫着寻路逃离。
但它们都处于被包围并逐渐收拢的口袋中,左奔右突也难以逃脱被猎杀的命运。果然,“崩崩”的弓弦声迫不急待地响起,箭矢如雨般疾射而去,红艳艳的血花飞溅,黄羊“咩咩”地哀叫着成片倒下;梅花鹿也未幸免,丢下数十头同伴后,惊恐万状地嘶鸣着四散狂奔。只有狡猾而又无赖的野狗,悄然躲入草丛深处潜伏了起来。
逃走的黄羊和梅花鹿,也没人浪费马力去狂追,但包围圈内的无一幸存。这是第一轮的围猎,并没有什么值得人惊喜的大家伙出现,各有士兵们去找到了猎物,抬到一边看守了起来,这次围猎终于不会落空了。
和骨奴派人来传令了,庄毅列队前进了十余里,青牛岭就呈现在七八里外,但草原上的山实在高不起来,线条终究还是显得秀气柔和,低缓的山脚下是一大片密林,众人的目光,都牢牢地锁定在了那里。数百骑兵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数里之地的野兽和鸟雀都感知到了危险,纷纷搬家走避,场面可谓是壮观之极。
远远可望见三四里外,术里领兵在北面摆开了阵势,和骨奴的人马在后跟进。忽闻一阵欢呼声传来,庄毅回头看去,见是离队乱跑的沙固,猎到了一只有着长长尾羽的五彩雉鸡,前去草丛中拎了起来,炫耀地举过头顶,打马奔了回来,引得士兵们一阵大呼小叫。
雉鸡,个头并不大,头顶与脖子上有着短短的金黄色羽毛,翅膀和腹部的毛色呈金红,而背部的毛色是黑里泛着彩绿,枯黄的尾羽有着黑绿的斑纹。这种珍稀的禽类,因为美丽的羽毛,一向为帝王将相们所钟爱。因为他还有一个高贵的名字,叫“华虫”,是帝王冕服十二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