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梵:“???”
“叫她芬妮。”
简梵一怔,芬妮是她母亲的英文名。
海茵低头把拉布拉多抱起来,揉了揉她毛茸茸的耳朵,笑道:“有芬妮陪在你身边,你的笑容会渐渐多起来。”
糟、糟糕。
海茵的笑容真诚又带点孩子气,实在是太有杀伤力了。简梵眼眶发热,心软得快要化了。她移动到他身边,默默地从背后环住他腰。
海茵深深看了她一眼,唇角忍不住上扬:“腰还痛不痛?”
简梵脸红,咬唇摇头,含羞带怯地注视着他,慢慢拉开系在胸前的法式结……
过后,海茵拥着她,指尖在她眼角一抹。
“又哭了,”他担忧道,“我把你弄疼了?我还以为我尽力克制住力道了。”
简梵皮肤不是西方人那种苍白,像是来自东方神秘典雅的瓷器。细致透亮,温润如玉。这让海茵爱不释手,每次做完后,她腰间会留下几道不太明显的指痕,而锁骨附近的肌肤,更是如雪上落梅,错落星布。
简梵认真回忆道:“第一次很不舒服,我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想不通为什么别人都很喜欢。后来……”
“我记得第二次你傻乎乎地跟我说,”海茵会意地笑起来,轻啄她鼻尖,“原来五十度灰、暮光之城上写的是真的。”
她喜欢看言情小说的事被他发现了!
面红耳赤的简梵扯过床单裹住自己,落荒而逃。
海茵在她身后扬声:“宝贝,我喜欢你换的那款新的沐浴液,也许晚上我们还能再……”
砰!简梵用力关上浴室门。
笑了好一阵,海茵舒服地枕着手臂躺在床上。他出神地回想,养一条狗,每天一起在洗手池前刷牙。他们会为洋基队的比赛结果争论不休,每次他拿二十欧打赌,她一定会傻乎乎地上当。
这样的生活很好,简单而平静,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让人沉迷。
洗澡出来,简梵看见海茵收起手机,她擦着头发问:“是教练打来的吗?”
“不,唔,只是一个朋友,”海茵把手机顺手放在桌上,他走向衣帽间,“我有事要出去一趟,你要一起去吗?”
海茵那些朋友都是以前一个圈子的富家子弟。简梵并不喜欢他们打量自己的眼神,她摇头拒绝:“不,你自己去好好玩儿,记住别喝太多酒。如果喝酒了,就别自己开车回来,叫个代驾,或者通知你的司机开车去接你,好不好?我跟你一起出门,芬妮被关在家里一天了。我带她出去走走。”
听见自己的名字,芬妮登时一个激灵,蹿到主人脚边讨好地嗷嗷叫。
跟海茵在路口道了别,简梵低着头揉了揉耳朵,她不无忧虑地想,大魔王总喜欢时不时在她身上咬上一口,万一某天被她发现,大魔王的真面目其实是个食人魔,她该怎么办?
想了一会儿,简梵傻笑起来。
就算是危险的食人魔,海茵也是最美的那个。
能睡到这么帅的世界冠军,死也值了。
拉布拉多欢快地往前奔,很快它停在一家餐馆门前不走了,抬起一只前爪搭在玻璃门上,眼睛湿漉漉地看向主人。
简梵蹲下去教育芬妮:“不行,大魔王给你买了最好的口粮,如果晚上他回家,发现你碰都没碰过,你就惨了。”
芬妮呜咽了几声,低下脑袋,趴在餐馆门前,时不时抬头,用祈求的目光看一下简梵。
不少路人注意到这一幕,他们或侧目或会意轻笑。
简梵有些不好意思地,她试着拖芬妮离开,可惜芬妮非常顽固,知道主人要带它走,登时委屈地大叫起来。
这引来更多人注目。
简梵郁闷地与芬妮对视:“坏狗狗,如果大魔王在这,你一定早就乖乖听话跟他走了。”
身后传来笑声。
简梵看过去,面目英俊的青年站在一株树下,他笑容里有一种讨人喜欢的特质。
“需要帮忙吗?”青年走过来,“我在流浪狗收容所做过三年义工。”
“太好了!”简梵松了口气,她发现芬妮定定看了陌生人几秒钟,一骨碌蹿起来,直扑对方腿边绕来绕去,好不兴奋。
简梵:“……”
这条狗身上自带帅哥雷达吗?
“谢谢你,”简梵指了指青年背上显得上了年头的大背包,“你是旅行客?头一次来?”
“对,一直听说这里的风景非常优美,能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非富即贵,难道你也……”
简梵摆手:“我没有钱,我是被人包养的。”
青年:“……”
发现这话容易引起误会,简梵赶紧补充道:“不不,之前是被包养,不过现在我已经金盆洗手了。”
看她急得满头是汗,青年笑容更深了几分,他把芬妮递过去。
“总之……好吧,不说那个,这是你的狗。”青年注意到芬妮尾巴上的光秃,他皱眉:“看来它曾遭遇过一些不太好的事。”
“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快要冻僵了,倒在路边瑟瑟发抖。”简梵搂紧芬妮,心疼地揉揉它脑袋,“因为尾巴秃了,还有很严重的皮肤问题,它看起来很糟,没人愿意领养它。最后我把它带回了家。”
“你会是一个好主人。”青年赞许道,“啊,我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海耶斯。”
简梵歪头疑惑地问:“海耶斯是你的真名吗?你看起来并不像白种人。”
“我母亲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