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李忱随便举了两个例子,很平凡,很普通,首先是一个县令,为了考绩,地方上发现一具无名尸,他让人把他挪到邻县,这样一来,就算发生官司,也不是在他这里。
另外就是一个新科县尉,将他得一个仇人,罗织罪名,将其下狱。大唐官吏在李忱登基后,有规定必须异地赴任。这个县尉确实不是本地人,可是谁能想到,他的仇家,听说他考上了,却不清楚这规定,深恐自己被报复,仓皇搬了家,结果好死不死,自投罗网。
被那个县尉发现,于是罗织罪名,藉口其通匪,将他逮捕下狱后,一阵拷打,最后在他胸口放大石,让他无法喘气,最后落得一个暴病身亡。
『我也知道,对地方县令来说,息讼,也是重要考评,可是,这不是他们吃案得藉口。』
『我以为,我大唐对县令得考课制度,司法制度,当一并改革。』,说完自己得目标后,李忱阐述自己的想法,与其说是讨论,不如说是他说,宰相们听。
首先是大唐官吏考课制度改革,『县令,最主要的工作,将是发展地方。』,李忱这么一说,几个宰像若有所思,李忱不说,好几个比较有心得宰相都心理大概有案了。
李忱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在陇西试行。当地新派遣得县令,刺史,最大得工作,都是治理地方,明眼人都看出来,李忱企图要做些什么。
并且,李忱这些年来大小动作不断,不断把各种权利收回朝廷,像是之前得财税改革,收税权已经从地方,从个地节度使手中,收回朝廷。在平地了幽州之乱,彻底收复河北三镇后,这个制度彻底得到落实。
大小财税,无论是田税,户税。还是商税、盐税、茶税,都由户部统一征收。地方不得插手。
之后又是军权,各地藩镇裁撤过半,权利也大量集中到朝廷手上。再来就是之前得监察和警察,补盗和督察责任,也都收回朝廷,任何职务都只是对朝廷负责,地方也是不得插手。故而现在,李忱又对大唐县令职权下手,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不知圣人打算从何着手?』令狐绹问道,『很简单,四善七十二最,太过笼统,每一方县令、刺史、以及知州,都要提出自己的目标。申不害学说虽然很遭,也不是一无可取之处。』
大唐考课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这个考课方法,比起前代,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组织完善,法律化,和标准化。
组织完善,负责考课的是尚书省得考功郎中,其下有五十名属员,协助他办理。考功郎中主考京官,考功员外郎主考外官。考功标准,是四大善行,德义有闻、清慎明着、公平可称和格勤匪懈,考核得是官员道德水平,德、慎、公、勤。
二十七最,则是依照不同职务,有二十七项要求,主要考核得是德、勤、能、绩。然后最后是吏员得考核,只有四项标准,称四等法,就看你是不是勤劳,办事是不是公允。
此外,刚刚说组织完善,因为考核得可不只一个人。考功郎中和员外郎是主考官,但是还有监考官。考功郎中、员外郎,只负责四等以下,三等以上由皇帝考核。
而四等以下,中书省和门下省,会派出校考官和监考官,分别对京官和外官考核进行监督。最后,大唐官员是每年小考,四年一次大考。小考定等第,大考综合几年来小考得等第,作为最后定等。
唐代这样考课,看似很完善了,可是李忱还有不太满意的地方。首先,对吏员考核太马虎。固然因为吏员人数众多,考核不便,只能大概。
但是李忱早就把吏员列入了大唐官吏行列中。吏员招收不再马虎,升迁管道也比较通畅,既然如此,便不该如此草率。
其次,四善二十七最,其实一方面有些不公,一方面标准很难判断。不公则是,你说他不勤,可是人家很多事情处理得又快又好,根本不需要他多花心思。然后那个很勤劳,偏偏办事不懂方法,没效率,成天作白工,这怎么算?
此外,虽然会派出监考和校考,但是大唐州县也挺多的,其实他们也很难认真把所有事项都查完。很多时候,都是走个过场。所以,李忱觉得,有必要改一改,动一动了。
『申不害得学说,虽然糟糕,我一向不以为然,不过也不是一无可取。刑名参同,将会是大唐官员新的考核项目,每人均需列出来年目标,每年考核其达成度。』
『这个目标若试定得太低,哪怕达成,考评也不会高,定得太高,达不目标也是枉然。』
李忱一项认为,“法”,应该是人们遵守得行为准则。对于法家思想,什么重术,重势,都不以为然。可是这些年他勤读书,发觉他对法家认识有些偏颇。
其实申不害得重“术”,讲究的御下手段,也不是一无可取,至少这个“刑名参同”,就很先进。
本来他改革大唐考核制度的根基,是张居正得考成法。张居正将朝廷往来公文,都予以备档,建立三本簿子,作考成之用。一本登记,两本分送不同单位,作考核。
每年考核,就看你今年要你办些什么事,你有没有办成,作为考核依据。为此,大明运行效率空前高了起来,还裁汰了不少冗官。所有官员都被逼得上紧发条。
不过,这只能参考,因为李忱不光是要求官员办事,还要求他们有主动性。像现代的官员,会为了自己着政绩,拼命发展经济,而不是单纯的把事情做好。这样一来,申不害得“刑名参同”,其实比较适合。
『日后,县令就专职发展本地,而审判,则令委任新职。』,明明说是司法改革,结果一直拖到最后,李忱才说出他的目的。要将司法审判权,彻底分立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