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飞咬牙切齿的憧憬了半天,轻抚妹妹光滑的脸颊,柔声道:“小颖,相信哥,哥一定让你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女孩。? ”
小颖咯咯一笑,挽着他的胳膊:“哥,只要有你陪伴在身边,小颖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孩了。”
“吃饭啦。”小颖在他酝酿感情的时候,猛然在他头顶拍了一下:“起那么晚,上学要迟到啦。”
“疯丫头,你什么时候可以变得淑女点。”
“作淑女会嫁不出去的!哼。”
早餐是油条,豆浆,外加一人一个苹果。
“整天吃这个,会不会腻?”莫飞心疼的摸摸她的头。
“不会啊,很好吃,百吃不腻的。”小颖笑呵呵的说道。
其实,只是想给他省点钱吧。莫飞摇了摇头,一股心酸涌上心头,难以挥去。
双休日,学校放假,小颖和同学约好了去逛街,吃完饭就跑了。
莫飞本来想和她交流下感情,刷个碗的功夫就不见了人影,自己孤零零呆在屋里无聊的很。想到残月的头盔还没买,他打了个响指,兴冲冲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在大街小巷自由的穿行,感受十年前家乡的风光,商城,市,医院……一座座熟悉的建筑从眼前向后飞退,感觉好极了。十年后,城市的扩充陷入了瓶颈,人们对于钢筋水泥的痛恨与日俱增,许多中小城市被改造成乡村,这座城市也难逃厄运,成片的高楼夷为平地,高档住宅区一夜之间变成了耕地和农房,环境的恶化与道德的沦丧,使得决策者们必须为当初的无知埋单了。
“莫飞。”
银铃一样的声音,在马路左边响起。听到有人喊,莫飞停下了自行车,伸长了脖子到处张望。
“别东张西望了,在你后面呢。”
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莫飞难以置信的转过头,那个让他后半生念念不忘的女孩子温小舞,正俏生生的站在他面前。
她穿了一件天蓝色裙子,膝盖以下,露出一双洁白纤细的小腿。她育比较晚,高二了胸和臀都没有什么曲线,直到五六年后才突然间出落成一朵性感之花,那时的温小舞,美艳有如一朵罂粟,看一眼都会上瘾的。
现在的温小舞,只是个漂亮的小女生,根本谈不上性感。
但她的眼神格外清澈,像是一个小小的湖泊,当她深情款款望着你的时候,就算有天大的烦恼,也会暂时烟消云散。她的笑容仿佛一捧细细的阳光,总能带给你冰冷的心一丝温暖。和她在一起,不会有拘束,也不会有烦恼,平平静静,开开心心,像是两只离了笼的小鸟,飞在没有束缚的晴空。
事实上,他和温小舞青梅竹马,一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一个班,熟悉的像是手心与手背。初中时,温小舞就对他很有意思,但他那时对情爱之事一知半解,不懂得主动追求,因而,两人保持着让所有男生义愤填膺的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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