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一,你不敢去龙国找我,竟然串通了佐佐木想杀我?可就你这点本事,够看吗?”
秦天笑道:“你一把年纪了,还想老牛吃嫩草,我看你也是龙国人吧?你能要点脸吗?我龙国,是你的禁地,你去了必死,你以为在雾隐国,你就能活着离开?这浅草寺,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小子,现在你已经深陷死地了,你还狂呢?你废话少说,我洪门的高手,被你废掉了那么多,大太保刀王王无敌以及二太保剑魔,三太保不动如来,四太保千手佛陀都死在你手里,我当然要杀你。”
吴天一冷笑道:“你这一次来雾隐国,当然是我的机会!”
说着,他从后背,快速取出了一个布袋。
这是一个枪袋。
枪袋打开,里面露出一杆枪来。
这可不是热兵器的枪,而是冷兵器的枪。
这枪是两节的,他将两节枪拿了出来,瞬间套装在了一起。
这杆枪黑黝黝的,看起来毫不起眼,但是那上面的红缨却特别的起眼。
长枪的红缨实际上可不是什么装饰品,而是所谓的“血挡”。
当长枪刺入敌人体内之后,血就会顺着枪杆流下来,使枪杆变得又滑又腻,不容易握住,如果在上面系一个红缨,血就会被红缨吸收,就像抹布一样,阻止血流到枪杆上,因此长枪上的红缨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血挡。
红缨枪有血挡不算什么稀奇,但这血挡的颜色,无比鲜血,但显眼之中却又带着一点暗紫色。
这是因为这血挡吸过太多的血,就算洗了,总还会留下一点血痕,这暗紫色,就是这些血痕留下来的。
单看这个长枪的血挡,就可以看出这杆枪杀了多少人。
长枪可是古代杀敌的兵器。
真正用长枪的人,都是顶级高手。
因此有这么一句话,那就是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
也就是说练棍法,可能一个月就学会了,血刀起码要下一年的苦工,只要是玩长枪的,一辈子也未必能练到精通。
“小子,不给老夫听好了,几十年前,老夫在龙国有一个外号,那就是枪魔,当时在龙国,我可是纵横无敌的人物,很是寂寞,老夫去了海外三十年,知道洪门门主吴天一的人很多,但还知道枪魔的人,估计不多了吧,今天,枪魔将再一次现世。”
吴天一道:“你是龙息之主,还是上将军,今天杀死你,不仅仅是为老夫的那些手下报仇雪恨,还会震惊世界。”
这家伙,功课还做得很足,竟然知道了秦天是龙息的龙主,甚至连秦天是上将军,他竟然也知道,消息灵通得很。
“枪魔?你……你就是枪魔?我们虎牙追杀你多年,以为你死了,没想到,你竟然还没死!”
天骄吕凤再次震惊了,她没想到龙国这个传奇人物,去了海外之后,竟然成了洪门的门主。
虽然枪魔的名声现在年轻一代知道的不多了,但她毕竟是虎牙的重要人物,还是听起一些前辈说过枪魔的。Μ.
“虎牙?虎王孔永浩的实力还比不上我,怎么可能杀死我?我只是换了个名字,换了个面具而已。”
吴天一听了吕凤的话冷笑道:“你这小姑娘是虎牙的,那你今天也就在劫难逃了。”
“吴天一,这小姑娘可被老和尚我看上了,你可不能杀他。”
但是狂僧却道。
这家伙,还真是个活了差不多三百年的花和尚,这么大的年纪了,还想弄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狂僧前辈,既然你看上这女娃子了,那我肯定不会杀她,肯定会将她留下来给你享用。”
吴天一当即就答应了。
“老和尚,吕凤算是我的朋友,也算我半个徒弟,你调戏她,我只能让你提前归西。”
秦天看了看狂僧和吴天一,冷笑道:“你们两个,一起上吧,免得浪费我时间。”
“秦天,你已经中毒,就你还敢让我和狂僧前辈联手呢?就算你没中毒,我枪魔一人杀你足矣。”
但吴天一却不屑道。
“枪魔?你还惦记着往昔的荣光呢?你是什么魔礼海都没用,你要真是那么厉害,那怎么会如丧家之犬,被赶得离开了龙国,只能像是一只老鼠一样,躲在国外阴暗的角落,别废话了,来吧,我先杀了你,再杀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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