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盆子来,倒上油,弄一根
绳子当灯芯,点上火,也就行了。
利用生物的趋光性来捉虫杀虫,是有一定道理的,也有一定效果,但说把虫子完全捉净杀净,那也是不可能的。
然而别人不可能的,在阳顶天这里绝对可能,因为他有桃花眼啊,他可以用桃花眼驱动,让所有虫子都出来,自己往火里水里去。
虫子不象人,人有时候会违反命令,虫子不会,所谓飞蛾扑火,没命令都拼死往上扑呢,何况有命令,所以阳顶天用桃花眼一驱赶,那些虫子就争先恐后的飞出来,飞向火盆,或在火中烧为灰烬,而绝大部份则淹死在水里。
仅仅一个晚上,那些火盆边上的虫尸就堆积如山,把辛格等人看得目瞪口呆。
这么诱了三个晚上,就再没有虫子出来了,而本来枯萎的葡萄园,则又恢复了青绿。
凌紫衣那个开心啊,在葡萄园里又蹦又跳,艺术家都有一颗童心,没有童心的,成不了真正的大家。
凌紫衣听了咯咯笑:“我本就是女人啊,我有男人啊,在我自己男人面前,我当然要浪一点,要骚一点。”
她本美艳,十几天下来,更是美得难描难画,只有一点不好,她性子本来是比较清丽的,如午夜的远星,幽远清寒,然而天天跟阳顶天在一起,不分时间不分场合,激情一来就做,眉眼间顿时就满盈着春意,那份幽远清寒消失得无影无踪,却尽显女人的妩媚。
恰如江湖中的那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
唐甜因此又羡又妒,有一天以一种不无妒忌的口吻跟她说:“我说紫紫,你现在完全要不得了,哪还是以前那个女疯子啊,现在整个人,就象那些油画里放荡的贵妇,甚至更浪。”
“哦。”听到最后一句,唐甜直接捂脸了:“你现在真是骚死了,离我远点。”
天天这么疯狂,也就是阳顶天了,换了一般人,还真有些吃她不消。
阳顶天发现,凌紫衣特别喜欢野战,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她都喜欢,而且比在卧室里更浪更狂,叫得更媚。
凌紫衣却反而咯咯笑着扑上来,搂着她就亲:“让我传你一点骚气吧,然后去勾一个,没有男人的女人,绝对是不完整的。”
当然,也就是因为阳顶天,如果不是阳顶天,一般的女人这么疯,也会吃不消,但阳顶天不同,他就象一碗唐僧肉,凌紫衣吃得越多,精神就越好,也越娇美。
唐甜当然知道没有男人的女人不完整,她也想要男人啊,她又不是处女,可问题是,见过阳顶天这样的男人,一般的男人就入不得她的眼。
只是没人能想到,这么清高的人,会吃男人的那个东西吧。
凌紫衣或许还没成大家,但有着一颗非常纯真的心,然后,她还是一个女人,边上,还有一个她深爱的男人,于是,狂喜的她,就与阳顶天在葡萄园里疯狂的欢爱。
“呀。”唐甜给她亲得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