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十六章打脸快穿女主10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一诺,没有存稿,每天两千字都是随写随发的。

    其实吧!一诺也想多写点,可是,一诺的自由时间,并不是那么多,有的时候,一句话,一个描写,就能卡几个小时。

    说句实话,我最想写的是很久以前就在本子上写过的神话题材的故事,篇幅非常长。

    如果不是我写的这个神话,被亲戚给当成了废纸,我也不会停笔这么多年了。

    你能想到去厕所的时候,发现你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居然已经被当废纸用掉的感觉吗?

    当时,我脑子一下子就空白了,浑身的力气就像被抽空了一样,难受的厉害。

    可还是幻想着是我看错了,应该不是,匆匆忙忙跑回屋,在抽屉里拿出来一看,真的少了很多!

    那个时候已经写了好多本那种记歌词的本子和信纸了

    不错,我就是那不爱理科,只喜欢作文的……

    上课老师一离开,我就写我的小说,所以我的成绩因为偏科偏的严重,是真的不好。

    在这里,也对上学的宝宝们说一声,要好好学习,现在文化低了,真的不好找工作

    那个时候没有压力,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天天写,灵感来了,能写一天,连饭都不带吃的。

    说实话,写了那么多,我也不是经常回头去看,基本上都是拿没写完的那本信纸,放在桌子上,想写就写,写完了的就放在没有锁的抽屉里。

    我也没想到就因为抽屉没有锁,就被……

    那个时候年龄小,就感觉难受,不停的就知道哭,哭了好几天,过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平复下来

    在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动手写过一个字的小说。

    我还记得,因为这事,直到现在,我都还抗拒去我那亲戚家。

    当然那个时候除了这个神话,还写了一个现代偶像,一个女歌手和一个女刑警的故事。

    这个也被不懂事的小孩子撕了,因为那时候已经下了决心不再写了,反而没什么感觉了。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真是玻璃心,一遇挫折就放弃了。

    之所以一直纠结这本神话,我想这个大概就是我的执念,有句话老话说得好,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至于女歌手和女刑警的故事,就不写了,因为里面好多案件,我都忘的差不多了,那个时候正是刑侦局最多的时候,天天看,一有灵感就写,现在的脑子已经生锈转不动了,就不再写了

    如果有人想尝试写的话,也可以去试试,我当时写的是双女主的。

    其次就是一个都市的,也是女强人设,没有男主的。

    对了,还有神话故事的,当时写的是男主只出现在第二部的,第二部以男主开头,又以男主魂飞魄散结束,女主的就不透露了。

    除了第二部,男主有出现,第一部和第三部第四部第五部全都没有出现,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有男主?

    话说,现在回头想想那时候的自己是真厉害,写了那么多,自己都佩服那时候的自己了

    可惜现在的自己时间已经不自由了,大空没有,小空不断,写文这东西,你得把剧情在脑子里过一遍,小空,剧情还没接好,就过去,基本上小空,写不了多少?

    现在这部快穿其实是我以前的两本穿越小说改过来的。

    原本内容是万随心直接去了古代,成了一个智商不够的嫡女,嫁给一个王爷,可那个王爷不喜欢她,就让一个乞丐和她拜了堂。

    让人没想到的是那个乞丐实际上是被皇室厌弃的不详皇子,后来,就是她装疯卖傻的和她拜堂的人,至于那个王爷,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就是不认,她还在古代设了一个地盘,建立了现代化的大型休闲避暑山庄。

    她的伙伴,金木水土也来到了这里。

    如果有想写的也可以去写一写,不过,记得换名字。

    现在闹的动静很大,我也不知道会不会侵权?虽然这都是我以前的设定

    除此还有古代言情,现代言情加点刑侦的,本来今年决定开始慢慢都写出来的,可惜计划不如变化快啊

    我现在也在纠结,如果作者没有版权著作权的话,我是真的不愿意。

    我能因为手稿被毁,就停笔这么多年,也能因为没有著作权,不去写,或者写完以后,去找个有著作权的地方发,当然无论是哪一个方面,都最少需要两年多了

    因为我签的是一百万字到两百万字,这本今年难完结,如果作者有著作权版权的话,快穿可能会写的很久。如果没有,我只能写够字数,就完结。

    我脾气就这样,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不想被当垃圾,也不想被人拿去随便用,我却没有资格用!

    免费不免费的,我不在乎,但我在乎,我养大的孩子,去管别人叫爹叫娘,我受不了,我宁远不要让她出生,也不愿意替他人养孩子。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