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过来,太缺爱了,太爱他了,万显山不能发脾气,就只好继续做他的大善人,对着佩珑敞开胸怀,任由她在自己的大腿上或躺或靠——等她靠舒服了,自己再接着呼吸,叹气。备用站
腿上架了个大活人,这种亲昵过头的行为做久了,任谁都要翻脸,然而万显山却能做到活动自如,并不嫌沉,甚至能做到一点声音都不发出,沉默地看完了整整一版报纸,又单手把打瞌睡的佩珑拎起来换个方向,因为一侧靠的久了,腿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能佩珑这样一直过下去,外头的彩旗不断,家里的红旗也能顺势顾上,也许过个三年五载,也不会出现叫人分身乏术的状况。
何况,佩珑只是一根筋,死心眼,她也不是没有可爱的地方。
尤其是早些年,还是佩珑初来乍到的那段时间,感性冲昏了理性,又跟着冲昏了头脑,导致他没识清佩珑的真面目,几乎就要以为她是最可爱的女孩——女孩,不是女人。
总的来讲,他对她不是没有感情,或许没有爱,但至少有喜欢。
这一点万显山要比普通的男人负责,他的喜欢也是一张保证书,不像有些人,把人霸占几年想来个以旧换新,给点小钱就把人打发走,要么数额到位,要么就安顿到位,睡腻了再把人赶跑,但凡是底下长了把儿的都干不出这样的破事儿,传出去像什么样子?
他坚信自己不会的。
年轻,富有,并且英俊的万老板活的很潇洒,很快乐,当初看佩珑只是个小丫头,如今也变了想法,承认他对佩珑是有点真感情,她跟外面的女人不是一类,算是‘家里的’。
不过话虽如此,单单佩珑一个,也还是拴不住他的脚步,万显山照旧过着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生活——好在他知道玩够了要常回去,哪怕回去看几眼呢,不然佩珑一个人,会寂寞。
原本以为,他这样的生活,佩珑应该会理解的。
发脾气可以,大吵大闹都可以——但是得有个度。
他只是没想到佩珑疯起来,居然可以这么疯。
一天夜里,大约是凌晨,万显山习惯性地朝旁边一搂,发觉人不见了,于是便披了衣服,起来找人。
他在书房的角落找到了她。
“.......佩珑,见好就收,差不多得了。”
万显山随着啜泣声一路寻摸过去,试试探探地往前,在她神经松懈的一瞬间躲过她手里的小刀,反手一扔就扔了老远,同时自己先长出了一口气。
“行了,来,你先吸口气,然后再慢慢地吐出来。”他将人搂到怀里,轻柔地拍打着后背:“你说你这是何苦,怕闹起来我生气啊?没关系,在我这里你想闹就闹,不过也犯不上去伤害自己。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乖,擦擦眼睛,别哭了。”
接着他撩起佩珑的袖子,果然在那截手臂上看到各色的牙印,有的深有的浅,浅的倒无所谓,不过深的的确很吓人,叫人不难看出咬下前的决心。
万显山抱着她,等佩珑撑不住累昏过去,才把她提溜回房间。
接着,他坐到床边,整整看了她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