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后,诺丁城里街灯逐渐亮了起来,将原本昏暗的街道照的通亮。
叶轩一人来到坊市,虽然已经入夜,但是坊市中依然热闹,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
“菠菜!菠菜!!菠菜!!!菠——菜——!!!”
“烤山药,妈妈最爱吃的烤山药!家里的味道!一个铜魂币一个!大个的!热乎的!”
“烤面筋让你尝到真正的实惠!”
叶轩捂着耳朵,一路朝着坊市深处走去。
根据垂钓指南上的地图显示,在这个坊市深处,有着整个诺丁城最大的杂货铺。
叶轩打算过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买到自己想要的十年红虫。
很快,叶轩来到了一个名为大勇便利店的店铺,走了进去。
“老板,你这里有红虫卖吗?”
“有有有!当然有了!而且我跟你说,我们的红虫,绝对是整个诺丁城品质最棒的!只是一分钱一份好货,小朋友,如果你想买东西的话,最好还是回去和你家大人说一声,让他亲自过来一趟,毕竟咱们店的东西,可不是几个铜币就能搞定的了的啊”
柜台前一名留着山羊胡子,身材瘦高,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原本正低头打着瞌睡,听到有人卖货,立刻精神一振,不过在看到来人是一个小男孩之后,连忙摆了摆手。
不是他看不起叶轩,实在是他的衣装打扮,看起来实在没钱。
再加上他们自家的杂货店可是诺丁城的招牌,卖的可都是一些精品货,所以说,可不是谁都能在这里买得起东西的。
“”
叶轩闻言嘴角微微抽搐,没想到,自己竟然被人无视了。
心中无奈的同时,叶轩也意识到,似乎自己改给自己搞一身新衣服来穿穿了。
叶轩将别在腰上提前准备好的装有一百金魂币的钱袋放在柜台上,眨了眨眼道:“这是一百金魂币,所以我可以买东西了吗?”
“这当当然可以!想要什么你跟我说,叔叔我帮你找!哈哈哈”
瘦高的中年男子顺了顺自己的山羊小胡子,双眼冒光地盯着柜台上口袋打开,其中闪烁着的金光,口水差点没留下来。
妈的,竟然拿着一百金魂币来买东西,看来是能做一笔大买卖了!
“小少爷,你刚刚说是要买红虫对吧?”
“没错,不过我要的红虫不是那种普通的红虫,而是十年份的红虫。”
“十年红虫?”
中年男子闻言一怔,出声道:“红虫一般寿命极短,能活一年的都十分少见,能活上十年的,也都是魂兽了。”
“怎么样,你们店里有吗?”
叶轩眼神充满一丝期待。
“有!当然有!只不过店里只有一条十年红虫。你看”
“一条也行,我要了。”
“得嘞。”
中年男子闻言脸色一喜,连忙转身进入了身后的库房。
没一会儿,中年男子捧着一个透明的盒子走了出来,放在柜台上。
“这个就是你要的十年红虫,足足有半米长了,价格方面的话,因为已经属于魂兽,而且也不太好找,所以算你三十金魂币,怎么样?”
“可以。”
叶轩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不过你还能再给我多弄一些十年份的红虫来吗?如果可以的话,剩下的金魂币就算是定金。”
“可以!当然可以!”
中年男子迫不及待地将桌上装满一百金魂币的钱袋揽入怀中:“你再等几天,我这就安排!”
“那就有劳店长了。”
“小事情,哈哈哈”
中年男子闻言笑着摆了摆手,随即问道:“对了,你打算收多少十年红虫?”
“越多越好,你尽管供货,钱不是问题。”
“哈哈,痛快,既然这样,我也给你个八折的优惠价格,一条十年红虫算你二十五金魂币,怎么样?”
“成交!”
“这是我的名片,你先收好。”
一张绿色的卡片被中年男子递到叶轩面前,卡片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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