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是这里的人,根本就吃不下这羊眼珠子的,而这个叶无道毫不犹豫的就把羊的眼珠子给吃了,证明了他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其实养的眼珠子并不难吃,更多是一种勇气的见证而已,现在已经算是好的了,起码还烤一烤的,添加一些佐料,要是放在以前的话,他们会直接给客人端上原汁原味,未经过加工的羊眼珠子,又腥又臊的。
而在这个过程中,蒋同方也没有说起任何关于那个天坑的事情,只是热情的招待他们的。
待他们吃饱喝足了之后,下人带他们去沐浴更衣,而且还贴心的为他们准备了当地的民族服装。
男人的衣服同样也是长袍和宽大的裤子,不过颜色就显得比较单一,要么黑白,要么金色,而金色一般只有有身份的人才穿,叶无道没有要金色的,选择了一套白色的。
而女的颜色就多了许多,几乎十二种颜色都有,甚至多色搭配的,汪诗颖和钟灵秀换上了当地女人的衣服后,不仅没让她们的魅力减少,反而更加的吸引,而且还多了一种波斯美女的诱惑。
尤其是当她们把半透明的纱巾包裹在自己的头上的时候,那纱巾底下若隐若现的美丽容貌,更让人浮想翩翩的。
走出阳台,放眼看去,外面便是宽广的大漠,远处有骆驼在大漠中行走着,让人有一种大漠风烟起,又梦驼铃响的心生向往。
汪诗颖倒是挺喜欢自己身上这套衣服的,头上所戴的纱巾,也不仅仅只是为了遮挡自己的容貌不被别的男人看见,也有抵挡风沙和太阳紫外线的一种作用。
原本就是音乐才女的汪诗颖,感受着大漠黄沙的宽广,突然间有了灵光,问了一下人,这里是否有琴。
下人马上把让人一张古琴给她抬了过来,这张古琴并非是中原的古琴,多了一些大漠的风格,而且用料讲究和上乘,哪怕是汪诗颖也没有见过如此好的琴。
相比起娱乐圈浮华来说,这种大家族才是真正有财富有底蕴的存在,像这把琴,应该已经有数百年的了,就算有钱也买不到。
虽然这把琴和她平常用的琴有些不太一样,但是凭着汪诗颖的聪明与才智,她很快就上手了,而且用这把琴来弹奏的话,弹出来的音乐无形当中多了一些波斯音乐的味道,让汪诗颖喜欢得很。
汪诗颖开始专心致志的弹奏了起来,她看着远处的大漠孤烟,感觉到一种心旷神怡的,然后开始忘我的弹奏了起来。
音乐虽然简单,音色也比较单调,但是却给人一种天籁般的感觉,如同自然之音一样,反而比那些现代音乐,更是多添了几分的韵味。
什么是好的音乐?汪诗颖一直认为能够打动人心的就是好的音乐,发自内心的声音就是最好的音乐,这也是她为什么能够在娱乐圈里面独树一帜的原因,不论是前人还是后人,都无法掩盖住属于她的光芒。
“好好好……弹得真好。”
就在汪诗颖沉浸在自己的音乐当中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不合时宜的声音,看到一个穿着当地服装的年轻男子拍着手掌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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