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颊。
“哦,听到了,脸痛。”弥夏摸着自己有些泛红的脸颊“下黑手啊。嫉妒本仙女的容颜。”
“你和你们家落宇怎么样了?”
“没-没怎么样啊,就那样啊。你好好恋爱,但学习可别忘了。”弥夏转移话题。
“你这是半斤对上八两不。”
弥夏可说不过牙尖嘴利的林茗,正好上课铃打响,解脱似的回到位置。
上课时间,和往常一样,落宇会给弥夏带来一瓶美x达,帮弥夏打开,不过今天易拉罐的拉环没有丢掉,反而一直把玩。
课上到一半,他出乎意料拉住弥夏的手,玩了一会,把拉环套在弥夏的无名指上。然后抱怨:“你的手太粗了,你看最细的指头都套不进。”
“我这是肉手,你才粗呢。”弥夏强忍着心跳加速。面无表情的反驳。无名指代表结婚,难道他也喜欢自己。弥夏感觉脸上发烧,为自己的小小猜测而窃喜。
“你可不高,才174.人家偶像剧的男一号都是180大高个。”弥夏话锋一转,缓解自己内心的心跳。“多帅。”
“我还小会长的好吧。”落宇嫌弃的白了弥夏一眼。
“嘴硬,你已经错过黄金时期了。”无论你怎么样我都喜欢。弥夏心里暗暗的想。
那时的喜欢真的好干净,可以肆无忌惮的说:“我喜欢的人无论是皇帝还是乞丐,我喜欢就够了。”那么的笃定,那么的张扬,反而年纪越大越来越不敢把这样的话说出口,因为知道,乞丐是没有物质上的保证。爱情越来越少。最终也许面包才会是首选吧。因为自己不在年少轻狂,没有放肆的资本啊。
“等到我考上大学,我就和他表白。”第一次,弥夏这么冲动,也希望表达自己的感情。我喜欢你,已经超过了自己的自尊。
下这个决定绝不是一时冲动,有邵老师的鄙视,有苏妈妈一次次失望后求助无门的伤心,更多的是想要为了喜欢的人成为更好的自己,原来在喜欢是自卑的。
为了提高自己的成绩,弥夏用零花钱买了很多的参考资料,和练习题。市面上说的出名字的都买了一套,并给自己写下了计划,每天一张卷子。然后开始认真的作。开始还会偷偷的翻后面的答案,后面努力克制自己。
弥夏变了,原来每到下课就去找建国或者林茗玩,现在的下课就是不断地揪着班长,落宇讲解错题。原来真的有一种力量可以改变自己。感情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
弥夏的改变苏妈妈也看在眼里,为了更好地帮助小夏,周末,苏妈妈和苏爸爸顶着十二月的寒风,在十中附近找房子。两人都是工薪阶级,再加上学校附近多是老房子,权衡利弊后选择了一套八、九十年代的老房子顶层居住,一家住了进去。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十分破旧,有些摇摇欲坠。弥夏一边嫌弃,一边又勉强自己住下,父母的好意不想辜负。
就这样从一天一张卷子到一天每科一张卷子。这两个字的增加让弥夏每天都要熬夜到凌晨2点以后,早上6点起,中午回来休息一下,睡一个小时。毕竟落下的功课太多,高一高二基本没学。弥夏只能不断地要求自己,少错一点,再少错一点。
人有了执念就会不断地前进,为了那微乎其微的一点希望。不放弃。所以说潜力真的是无限的,在你觉得绝望的时候,再逼自己一点,也许前方就是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