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想要的东西,叶不离准备去山里打猎。
这是从入冬到开春这几个月里的第一次狩猎。
他拿起弓箭,拉起洛小妹的手:“走吧。”
洛小妹摇头:“你去吧,外头冷,我脚不好,就不去拖后腿了,在家里蒸馒头就好。”
他从来不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就算去打猎,也一定带上她,让她坐在安全的高处看着他,她也习惯了与他形影不离,不过天气还冷,她的腿有些疼。
叶不离拿毛毯盖上她的腿:“我不会走远,有什么事就大叫。”
洛小妹笑笑:“放心吧,不是还有小灰吗,我能有什么事?”
叶不离这才吻了吻她的脸颊,走出去。
走到篱笆墙边,他摸了摸小灰的头:“我出去了,你好好看家,有人来记得叫大声一点。”
名为小灰的狗摇摇尾巴,舔他的手心,“汪汪”叫了几声。
叶不离又集中精神,朝四周仔细地扫了一遍,确定四周没有人后,才能旋风般的速度往溪边奔去。
刚刚开春,草长莺飞,很多小动物开始冒头,到处活跃,正是打猎的好时期。
他在打猎的时候,洛小妹正在厨房里揉面。
慢慢地揉,细细地揉,她要蒸天底下最好吃的馒头给他吃。
这样的时光,总是柔和而美妙的。
但这一天,出了些意外。
她刚把馒头放进蒸锅里,外头就传来“汪汪”的吠叫声。
她探头张望,看到一行人往这里走过来,领头的女子,竟然是昨天撞到她并将她的面纱扯掉的那个。
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
她在心里叹气,对外头道:“灰灰,过来”
小灰叫着跑进来,她摸了摸小灰的头:“你就呆在厨房里,乖乖的哦,不许出来。”
而后,她走进房间,披了外衣,拎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前,双手放在外衣之下,安静地看着那一行人。
带头的女子带着五六个人,气喘吁吁地走到篱笆墙外,看着眼前的茅草屋,一脸不屑。
这么破的房子,怎么配让那样的男人住?
那样的男人,就该住豪宅,坐香车,拥美人,怎么可以住茅屋,行无车,被个丑女人糟蹋?
“小姐,叶公子真的住在这种鬼地方吗?”丫环一边给她擦汗,一边不可思议地道,“这种地方能住人吗?叶公子真是太可怜了!”
叶公子面具被揭开的那会,她们和小姐就坐在酒楼上看着楼下的热闹,瞬间就被叶公子的容貌惊艳得几乎停止了呼吸。
遥州说大是不大,说小却也不是很小,算得上是人杰地灵,长得好看的人不少,然而,她们所见过的任何长得好看的人,不论男人女人,都比不上他的十分之一,更遑论他那种鹤立鸡群、超凡脱俗的味道了。
凡是见过他的人,没有人会忘记他的绝世风姿。
如果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偷偷地在心里这么想?
特别是在见过那个女人的丑颜之后,她们更坚信,这么丑的女人都能嫁给他,她们凭什么不能?
而且她们家小姐还是城里有名的富家美千金,难道不比那个丑女人更配叶公子吗?
“是啊,叶公子真的很可怜!”大小姐摇头,而后得意地道,“不过,他的命运就要改变了!我可以改变他的命运,让他少奋斗二十年!”
在她看来,没有男人会甘于贫穷和平庸,何况是外形那么出众的男人?
这个男人会守在这种地方,一定有不得已的理由,但她可以改变他的命运,让他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几名丫环都附和:“是的啊,小姐就是叶公子的贵人!叶公子遇到小姐以后,命运就会不一样了,以后一定会过着富贵的日子,他一定会感激和爱死小姐的!”
像她们这样的丫环,不敢奢求太多,能给那样的男人当个侍妾什么的,她们就心满意足了。
想到这里,她们都脸泛红晕,窃笑不已。
大小姐一眼就看透了她们的心思,冷哼一声,推开篱笆门,走进院子,冲坐在门口的丑女人道:“喂,这里是不是叶公子的家?”
自从过年前在街头对叶公子一见钟情后,她就没一刻忘记过叶公子,为了让叶公子注意到她,她暗中派了不少人去打听他的事情,还暗中派人去叽啾山接近他,想让他知道他有机会娶一个出身和容貌都很不错的女子,但是,那些人连他的身都靠不近,就莫名其妙地被丢下山。
她一直等,一直等叶公子知道她的存在,从而对她产生渴慕,然后向她示好,结果,等了几个月,一点迹象都没有,而她每个赶集日都打扮得千娇百媚地上街晃荡,想“巧遇”他,但是,他却一次都没有出现。
直到昨天,她才再次见到了他,哪怕他戴着面具,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独一无二,令她迷醉不已。
这样的男人,莫说是她,绝大多数人此生都未必能见到一次,她不能错过!